電動葫蘆必需停止操作的五種情況
發(fā)布日期:2012.12.17 | 發(fā)布者:凱力起重 | 關注:7577
電動葫蘆如果遇到以下五種情況需要停止操作:
1、捆綁吊掛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動,重物棱角處與鋼絲繩之間未加襯墊等;
2、結(jié)構(gòu)或零部件有影響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損傷,如制動器安全裝置失靈,吊鉤螺母防松裝置損壞、鋼絲繩損傷達到報廢標準等;
3、超載或物體重量不清,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直物體,及斜拉斜吊等;
4、被吊物體上有人或浮置物;
5、工作場地昏暗,無法看清場地、被吊物情況和指揮信號等。